业务介绍: 企业融资担保是指在融资企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,通过担保提升融资申请人的信用,达到融资的目的。担保业务产品包括:流动资金贷款担保、票据贴现担保、开具承兑汇票担保、保付代理担保、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、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、设备租赁融资担保、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等。
受理条件: 公司融资担保的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有产品、有市场、有发展前景,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,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,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、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。包括: (一)担保申请人具有一定的资产,信用良好,具有履约能力; (二)担保申请人接受本公司对被担保项目经营管理的监督、调查与检查; (三)担保申请人能够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; (四)申请企业(含其关联企业)累计申请的担保额不超过受理担保公司净资产的20%。
申请企业所需提供资料: (一)营业执照副本; (二)法人代码证; (三)税务登记证副本; (四)企业注册登记核准件; (五)验资报告; (六)近三年审计报告; (七)近期财务报表; (八)贷款卡记录; (九)纳税凭证; (十)资信证明; (十一)企业章程; (十二)企业介绍; (十三)董事会决议; (十四)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式样; (十五)法人代表及主要领导者简历; (十六)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; (十七)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; (十八)主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件; (十九)提供反担保措施的有关文件; (二十)提供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的,应提供个人主要财产清单; (二十一)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的,如不是100%股权质押的,应提供全体股东会同意质押的股东会决议; (二十二)抵押反担保的,应提供抵押物权证明及财产评估报告; (二十三)质押反担保的,应提供质物权属证明及质物估价报告; (二十四)信用反担保的,应提供反担保人的企业介绍、营业执照副本、验资报告、审计报告、财务报表、贷款证、资信证明、企业章程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、法人代表及主要领导者简历; (二十五)担保项下融资或信用的用途说明; (二十六)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。 |